






一、制定背景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文件要求,按照實際工作情況,起草了《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廢止〈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二、制定依據
由于《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江北交發〔2020〕308號)、《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進一步深化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江北交發〔2021〕83號)、《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印發<江北區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北交發〔2021〕158號)3個規范性文件,已完成階段性專項整治工作,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經我局梳理,決定將上述3個文件予以廢止。
三、文件主要內容
廢止《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江北交發〔2020〕308號)、《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進一步深化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江北交發〔2021〕83號)、《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關于印發<江北區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北交發〔2021〕158號)文件。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1日起實施。
五、解讀機關
重慶市江北區交通局